50亩蔬菜遭铲除,损失超50万元!当“土地”不能种菜,我们还能种什么?
种粮食,辛苦一年一亩地的收入也不过一两千块钱,无法支撑家庭的生活开支。农资的成本、物价的高涨让农民生活越加困难,只能想办法种植高收益的经济作物。这不,浙江某农户就种了50多亩“经济作物”,可结果出乎意料!
一亩一万元
种了50亩却遭铲除
这种作物为何不让种?
农田该种啥?
浙江温州文成县南田镇的村民林先生,在当地种植了50多亩茭白。4月初,他请人将茭白苗种下去,等着2个多月后采收茭白。
可就在林先生憧憬着茭白喜获丰收之时,意外却出现了。镇政府安排人员将他的茭白苗用切割机割除,或喷洒除草剂,50多亩茭白瞬间毁于一旦。
网传视频显示,浙江温州某地大片种植茭白苗的农田中,多人手持切割机对茭白苗进行割除。图片来源:极目新闻
这是为何呢?原来茭白虽然是一种蔬菜,但需大量施肥,容易影响水质,所以茭白种植需在划定准入区域。
“3月份时,镇政府曾通知我们不要种植茭白,称农田只能种植水稻,混养小龙虾。”林先生介绍,由于他的茭白苗已经去年就已全部育好,如果不种下去,损失将非常大,所以他和其他茭白种植户还是种下了茭白苗。除了他家的茭白苗被拆除外,受影响的还有当地多名茭白种植户。
林先生表示,当地属于山区,农田高低不平,不适合机械化种植,只能使用人工种植。如果种植水稻,几乎不赚钱。如果种植茭白,每亩地一年能有一万多元的收入,所以种植茭白是当地很多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他家的主要收入也是依靠种植茭白。
“如果我们种水稻,每亩地补贴800元,但这点钱只能够抵消租地的费用,种水稻根本不赚钱,我们都不愿意种。”南田镇茭白种植户蔡先生说。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最近三年来,根据国家开展农田“非粮化”整治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农田只能种植水稻作物。种植茭白虽然收益高一些,但带来了水污染等不良后果,根据国家“非粮化”整治工作的要求,当地近期开展了清理茭白种植的工作,部分农户对此工作确实不太理解和配合。对于农民反映种植水稻收益偏低的问题,当地财政将给予种植水稻的农户每亩800元的补助,并在农户中推广优质水稻品种,提高种植水稻收益。
耕地不让种西瓜?
有地方禁止大棚种植
有地方提出“稻瓜轮作”!
随着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持续深入开展,今年以来不少地方针对民众关于“耕地能否种西瓜”的问题展开了深切讨论。
全面禁止西瓜种植!
例如,施甸县政府办已印发《施甸河流域2023—2025年种植业结构调整方案》,规定到2025年粮食面积稳定在28万亩以上,自2023年12月起施甸河流域内禁止种植大棚西瓜。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东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也显示,2022年当地取缔西瓜种植90亩,2023年则全面禁止西瓜、绿肥种植。
姚安县栋川镇政府11月10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年小春生产和冬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称:今年小春冬农生产总体要求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略微调减杂粮种植面积、增加油菜播种面积。禁止招商引进蔬菜、西瓜等种植企业。
大姚县下属的金碧镇,2022年深入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清理西瓜种植大棚4600余亩,2023年持续推进西瓜地清理整治。
此外,云南德宏州梁河县政府在《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粮食生产的通告》中也提出,自2023年6月1日起,严禁集体、个人和任何组织流转耕地发展水果和经济林果,即禁止流转耕地进行“非粮化”和“非农化”的用途。已流转未种植的耕地,即日起不得再种植。同时,对2020年11月4日后已经在耕地种植水果和经济林果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州验收标准采取间套种大豆、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进行整改。对2023年6月1日以后拟新发展水果种植的,申请人必须办理事前审批手续,不按规定报批,擅自占用一般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水果种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必须保证同一地块一年内种植并收获一季粮食!
江苏盐城大丰区农业农村局今年11月13日在人民网回复网民关于“准备承包农田,是否禁止种植西瓜”的留言时表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各镇、各村结合各自耕地保有量和实际情况,确保粮食稳产保供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科学规划种植面积,严格控制长季节种植模式,同时要求西瓜种植主体采取稻瓜轮作的方式发展西瓜种植,必须保证同一地块一年内种植并收获一季粮食。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近期在答复5月13日网民关于“基本农田可否大棚种西瓜”的留言时也表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要在一季度能够恢复粮食生产,一年两熟的至少生产一季粮食。高标准农田原则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也有地方仅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不得种植作为“多年生经济作物”的水果,而西瓜一般不属于多年生作物。
除粮食外,耕地还能种什么?
看完以上案例,小蔬不禁思索起来,耕地只能用来种粮食吗?在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大形势下,各个地方都在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整治,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的各类林木、果树、花草、农业设施等,大量砍伐、铲除、拆除复耕。
由于粮食价格低、农资价格高等原因,农民单纯种粮很难赚到钱,耕地上任何经济作物都不能种吗?
根据现有法规政策性文件,总结如下:
永久基本农田能否种菜,要看现状
但重点种粮 引导种粮 多种粮 种好粮
种粮每年至少一季
高标准农田原则全部种粮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
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
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其实,农民承包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在不改变农业用途、不永久性损害耕地的情况下,农民有作物种植的选择权。但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禁止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对于一般耕地,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增加了“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规定,并明确具体办法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也就是说,对于一般耕地来讲,因种树、种草、发展林果业等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是不被允许的,这给农民生产经营带来极大的困扰,很多地方因不允许多样化种植经营造成土地撂荒,严重影响到农民的增收致富。
对此,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期印发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地类的有关问题解答》等政策文件中,明确在有些情况下,即使种植了树木、药材等多年生经济性作物,即使建设了一定的农业设施,在国土调查中仍按耕地认定。也就是说,这些情况,耕地仍然调查为耕地,不转为其他农用地,其种植也就被允许了。主要有以下4种情况:
(1)树木、园艺等作物。间耕间作是农村常见的一种种植方式,在田间地头种植树木、果树等,达到复合利用、增产增收的目的。自然资源部在涉及地类有关问题的解答中明确,对耕地上种植林木、园艺等作物,尚未达到林地或园地认定标准的,仍按耕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林地的认定标准为,乔木郁闭度≥40%;园地的认定标准为,园艺作物等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如果不超过这个标准,耕地上种植树木、园艺等作物都是允许的。
(2)药材。药材多为多年生草本植物,而耕地的认定标准为“每年至少种植一季”,如果种植药材能够一年一种植,一年一更新,就符合了耕地认定的这个标准。自然资源部在涉及地类有关问题的解答中明确,如果按照“每年种植一季”耕种方式种植半夏、蒲公英、沙参、白术等多年生药材的土地,可以按耕地认定。
(3)韭菜、生姜。韭菜、生姜属于多年生植物,按照“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的耕地认定标准,不能认定为耕地。但韭菜、生姜是人们日常食用的最常见农产品,耕地上真的不能种吗?
自然资源部在涉及地类有关问题的解答中,对“永久基本农田中种植了韭菜、生姜等蔬菜或者甘蔗等糖料作物,是否会改变耕地地类”的回答是:“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应当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但种植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的,其地类也仍为耕地。”也就是说,韭菜、生姜等多年生作物种植,不改变耕地地类。
(4)蔬菜温室大棚。按照以往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设施农业在用地上分为种植类和养殖类两大类,各类蔬菜种植的大棚、温室等,也属于设施农业,也需要备案,地类也会变更。在新的政策规定明确提出,蔬菜种植设施中利用各种材质建造的温室、大中小拱棚、连栋温室、连栋大棚、下挖式温室等,棚室内在耕地上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蔬菜的,按照耕地管理。也就是说,耕地是可以建设蔬菜温室大棚的。
小蔬提醒:具体的种植项目及政策,应以当地官方通知为准!建议做好政策调研后再行动,谨慎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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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自于极目新闻、澎湃新闻、自然资源法律论坛等
长江蔬菜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