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提供种子、园地给他人非法种罂粟属违法
日前,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非法提供罂粟种子的李某和非法种植罂粟的张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9月5日,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云和警方对提供花坛给张某种植罂粟的林某处行政拘留十一日。
据浙江省禁毒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多年来,省内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时有发生,但在同一案件中同时涉及非法提供种子、园地给他人种植的全链条案件,还是首例。
这起案件为何会涉及提供种子和园地呢?
“那是什么花呀?”去年夏天,家住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某村的李某下乡玩的时候,在一处不知名的地里发现了几株红艳欲滴的花朵,十分诱人。李某好奇不已。
罂粟花和果实。
“这就是传说中对治疗牙疼、刀伤有特效的罂粟。”朋友告诉李某。
想到自己经常牙疼,做工程的丈夫张某也时常被各种利器划伤,李某顺手将其中一个已经成熟的罂粟果摘回家里,嘱咐丈夫张某年底时种植,以备后用。
张某、李某是“新云和人”,在当地没有田园菜地。种哪里好呢?思来想去,张某想到了在邻村土生土长的姐妹夫林某有田也有地,便在年底的时候找林某商量。
“这东西不能种,我村里就有人被处理过。” 想到村里曾经有人因非法种植罂粟被判刑,林某心里有些害怕。
“你家楼顶阳台的小花坛就很很隐蔽,不容易被人发现。以后牙疼了也给点你用用……”张某继续做林某的思想工作。
“那……那好吧!”碍于亲戚情面,林某最终将楼顶阳台小花坛给张某种植罂粟。
2021年4月9日,云和县公安局在“天上无人机巡查、地面人工排查踏勘”中发现了林家楼顶阳台小花坛里有罂粟,导致案发。经现场清点,民警共铲除罂粟1136株。
林某交代,这批罂粟为其大姨夫张某所种,他只是提供将阳台的小花坛提供给他们种植而已。案发后,张某夫妇主动投案,交代了各自的非法行为。
2021年4月26日,该案侦查终结,警方将三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月13日,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二人提起公诉,但认为林某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林某不起诉,建议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丨非法种植罂粟苗的后果很严重!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来源|中国禁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