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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多名种植户被执法部门处罚,和化肥农药有关

       固体农业包装废弃物不能随意丢弃。日前,山东即墨一种植户因随意丢弃肥料袋被罚款200元。截至目前,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查办“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固体农业废弃物案”5起,罚款3100元。

        日前,即墨区蓝村街道某种植小区种植户董某感到很“委屈”,因为自己随意丢弃两个肥料袋子被罚款200元。

       这在以往是司空见惯的行为,何以被罚款呢?原来,2020年8月31日,国家施行了《土壤污染防治法》,主旨就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该法实施以来,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农用薄膜的回收处置相关规定进行了广泛宣传。

        同时执法人员大了执法检查力度,以查促改,逐步培养固体农业废弃物回收的习惯。截至目前,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查办“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固体农业废弃物案”5起,罚款3100元。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希望广大种植企业和个人要提前了解上述规定,以免因为不了解,最后触犯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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