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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福建省2016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现下达2016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800万元(详见附件),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48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5000万元。
闽财(农)指〔2015〕234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农机管理局(站),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农计[2015]68号)要求,结合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机管理部门汇总上报的2016年第一批补贴资金需求情况,现下达2016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800万元(详见附件),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48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5000万元。款列“2130122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科目。

    2015年补贴资金有结余的,可结转2016年并优先使用;2015年补贴资金不足的,可提前使用2016年补贴资金。

     附件:福建省2016年第一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xls 点击左侧下载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2015年11月18日
 

    pdf版本:闽财(农)指〔2015〕234号.pdf  点击左侧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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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允许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调剂使用的函

来源: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闽农机函[2015]136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补贴工作将近尾声,部分基层农机管理部门由于资金不足,要求调剂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福建省2016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5]234号)精神,为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央补和省补资金不够的县(市、区),允许调剂使用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央补和省补资金,请县级农机部门及时行文上报我处备案,我处将在系统统一调整。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5年12月21日
 

  pdf版本:闽农机函[2015]136号.pdf  点击左侧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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