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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农机管〔2024〕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农人发〔2024〕6号)要求,我司制定了《2024年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24年9月5日

2024年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农人发〔2024〕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总体部署,为做好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竞赛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竞赛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牵头指导,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承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湖州市人民政府、湖州交通技师学院、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协办。成立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竞赛组委会及监督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站,在组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协调沟通、技术保障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组委会及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主要面向从事农机驾驶操作的广大农业农村技能人才和农业企事业单位的一线职工,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从事相关职业4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技能竞赛项目相应机型的准驾资格。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参加第四、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职业院校教师和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学生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

三、竞赛形式

竞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选拔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等部门,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实施,选拔出代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名选手。

(二)决赛。由总站组织实施,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每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和3名参赛选手共5人组成。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采取百分制,按照理论知识得分的20%、操作技能得分的80%计算总成绩。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两种,考试时间为60分钟;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操作考核的形式进行,选手按分组及抽签顺序参加,考核总时间为75分钟。

四、时间地点

选拔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对举办大型活动的要求,合理确定比赛时间、地点,创新比赛方式,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遴选人员组成代表队。决赛拟于2024年10月下旬在湖州交通技师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决赛的选手参加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主赛场开、闭幕式活动。

五、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按照《农机驾驶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要求设置,理论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等,由《农机驾驶操作员》题库生成相应题目,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和新技术等内容。操作技能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农业机械的驾驶及操作、技术维护、检查调整、常见故障诊断与排除等,维护保养内容围绕联合收割机机收减损设置。详细竞赛内容见附件2。

六、竞赛奖励

参照《通知》相关奖励政策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的沟通配合,成立竞赛组委会,做好选拔赛组织实施工作。

(二)提升竞赛质量。坚持以赛促训、以赛提能,充分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高质量组织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注重竞赛成果和经验的交流。

(三)确保公平安全。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做好竞赛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要突出安全导向,把安全办赛贯穿赛事组织全过程,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竞赛。

(四)坚持廉洁办赛。竞赛实施过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不得安排与竞赛内容无关的事项,严禁外出参加各种聚会、拜访、宴请等活动,不得饮酒;不得收取参赛人员及其单位任何费用,不得借组织竞赛谋取不当利益,做到勤俭节约、廉洁办赛。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技能人才政策、农机化人才培养成效和农机化工作成就等,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努力营造重视农机化、发展农机化的良好氛围。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9月18日前将竞赛联络人及联系方式报组委会办公室;9月30日前,将参加决赛的选手推荐表(附件3)、省级代表队一览表(附件4)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并同时报送选拔赛活动总结、技术点评材料、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素材。

八、联系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工作中需要沟通的事宜,请直接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扬光,电话:010-59199091、13401114198,电子邮箱:yyzhdch@163.com。

附件:

1.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驾驶操作员 技能竞赛组委会及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

2.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竞赛内容

3.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竞赛决赛选手推荐表

4.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竞赛决赛代表队一览表

附件1

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竞赛组委会及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组委会

主  任:

冀名峰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司长

李忠运    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主席、分党组书记

副主任:

刘恒新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站长

宋建武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副司长

刘  飞    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副主席、分党组成员

莫广刚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副主任、

中国农学会副秘书长

徐振兴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副站长

骆健民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

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夏坚定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委  员:

刘  晶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监督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龚一飞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人才工作处处长

孔美多    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农业工作部部长、一级调研员

张  健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运用指导处处长

牛  静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职业技能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孙奎法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与数字化处处长

韩彬翔    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云威    浙江省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  巍    湖州交通技师学院党委书记

郑  斌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兴洪    宁波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

徐振兴(兼)

成  员:

张  健(兼)

毛振强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信息处处长

王扬光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运用指导处副处长

贾永义    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农机化发展处处长

张学民    浙江省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海平    湖州市农机管理站站长

张默晗    湖州交通技师学院院长

徐佳芬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杨良均    宁波奔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监督委员会

主  任:

宋建武(兼)

委  员:

刘  晶(兼)

宁新康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竞赛内容

农机驾驶操作员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理论知识考试内容和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命题规则、评分要点如下。

一、理论知识考试

(一)理论知识考试范围

理论知识考试范围以《农机驾驶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应掌握的知识为主,兼顾有关新知识和新技术。由《农机驾驶操作员》题库生成的题目数量不少于题目总量的80%。

(二)理论知识复习参考资料

1.《拖拉机驾驶员》、《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教材。

2.竞赛使用的农机产品使用说明书。

3.理论知识考试试题库(链接:农机学习平台APP或网站http://njpx.njztc.com/)。

二、操作技能考核

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考核分别设置联合收割机技术维护及常见故障诊断排除、联合收割机场地驾驶和拖拉机场地驾驶三个项目,分别占操作技能考核总成绩的40%、30%和30%。

(一)操作技能考核要点

项目一:联合收割机技术维护及常见故障诊断排除

1.竞赛时间

本项考核时间45分钟,时间到即停止操作,未完成的内容不得分。

2.竞赛机型

本项竞赛机型为星光农机4LZ-6.0ZJ(G4)型全喂入联合收割机(配驾驶室)。

3.竞赛要求

本项考核技术要求应满足相应产品使用说明书及维修技术手册要求。

4.考核要点

见表1。

项目二:联合收割机场地驾驶

1.竞赛时间

本项考核时间15分钟,时间到即停止操作,未完成的内容不得分。

2.竞赛机型

本项竞赛机型为星光农机4LZ-6.0ZJ(G4)型全喂入联合收割机(配驾驶室)。

3.行驶路线

见图1。驾驶员由起点出库按图示路线,经机耕道进入模拟田块作业区域,进行模拟作业,模拟作业完成后,左转进机耕道,定点模拟卸粮,最后倒车入库至起点位置。模拟田块作业区域分为内外两圈,外圈为模拟开田边割道,内圈为模拟梭形双向收割道(内圈模拟完成单边收割后,出作业区域按要求绕中心标杆梨形弯调头),作业区域宽幅为收割机分禾器内侧(割刀处)宽度。

图1  收割机场地驾驶项目路线示意图

4.竞赛要求

(1)驾驶操作规范,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收割机行驶中不压线、不撞杆、不停车、不熄火等。

(2)竞赛过程中,应全程坐在座位上,站立驾驶按零分计算。

(3)收割机起步前,应升起割台、拨禾轮,模拟作业中,前进时放下割台,倒车时必须升起割台。进出作业区域模拟作业时,割道两侧边线应控制在分禾器内侧(割刀处)以内,并按农机作业要求和道边指示,升降割台,经A1-E2钩取挂圈(其中A1/A2/B2/B4/C2/C4/E1为左侧分禾器钩取,其余为右侧分禾器钩取)。

(4)收割机在图中右下角经机耕道进入作业区域时,应控制左侧分禾器前端内侧(割刀处)经A1点(钩取挂圈,下同)斜开割道至左侧分禾器前端内侧(割刀处)与A2点(钩取挂圈,下同)重合,一次倒车回机耕道后,沿右边作业区进行开割道作业,经A3/A4点,直至右侧分禾器前端内侧(割刀处)与B1点重合。右上、左上角作业时,由B1/C1位置倒车2倍机长至左侧分禾器前端内侧(割刀处)与B2/C2点重合,然后斜开割道至右侧分禾器前端内侧(割刀处)与B3/C3点重合,再倒车至原割道1.5倍机长处(即左侧分禾器前端内侧(割刀处)与B4/C4点重合),继续斜开割道至右侧分禾器前端内侧(割刀处)与B5/C5点重合,最后倒车至合适位置,前进左拐继续开割道作业,经B6/C6点,过模拟田埂,经D1/D2点。左侧开割道作业完成后,可以直接行驶进入机耕道转弯,前往内圈,经E1/E2点模拟梭形双向收割作业。收割后,左转进入机耕道,在合适位置停车,模拟卸粮,然后倒车入库(起点位置),作业结束。驾驶操作过程中,收割机前后端不得超出作业区外侧1.5m处田埂线。

(5)驾驶操作过程中,只允许使用“1”挡行驶,模拟收割作业时必须大油门行驶。

5.操作技能考核要点

见表2。

项目三:拖拉机场地驾驶

1.竞赛时间

本项考核时间为15分钟,时间到即停止操作,未完成的内容不得分。

2.竞赛机型

本项竞赛机型为奔野904(G4)型轮式拖拉机(配驾驶室)。

3.行驶路线

见图2。驾驶员由起点倒车入甲库,移库至乙库,挂接农具(悬挂犁,改装套钩),挂接好农具后左转出库。进行田间道路模拟驾驶,模拟耕地作业,出作业区后,左转驶入圆饼路,通过障碍后,行驶至指定地点停车。倒车入乙库,拆卸农具,右转出库驶回起点位置。

图2  拖拉机场地驾驶项目路线示意图

4.竞赛要求

(1)驾驶操作规范,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拖拉机机组行驶中不压线、不撞杆、不停车、不熄火、挂接顺畅等。

(2)驾驶拖拉机由起点一次倒车入甲库,二进二退移库至乙库,停车熄火,下车完成挂接农具,挂接好农具后提升至“运输”状态,按图示路线左转出库,进行田间道路模拟驾驶,通过窄桥,进入作业区域地头(允许倒车一次),模拟耕地作业(钩取挂圈)。完成模拟耕地作业后,出作业区,过急弯(直角转弯),驶入圆饼路,通过障碍后,行驶至指定地点A停车。倒车入乙库,拆卸农具,完成后右转出库驶回起点位置。

(3)拖拉机在挂接和拆卸农具时,必须停车熄火、驻车制动;拖拉机机组模拟耕地作业前后,按作业要求起落农具。

(4)驾驶过程,只允许使用“低速”、“1”挡或“2”挡行驶,可以加油门。

5.操作技能考核要点

见表3。

(二)操作技能考核评分标准和细则

操作技能考核评分采取观察操作过程和复测操作结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打分。评分标准从遵守操作规程、满足技术标准、安全文明生产、作业前准备、工量具选择使用、现场清理、驾驶操作规范性、模拟作业完成准确性等方面制定,具体评分细则由农机赛项组委会组织制定,内容例如:工量具及零件掉地每次扣0.5分;选用工具不正确,每扣1分;工具使用不正确,每扣1分;测量和调整数据不正确,每扣1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每次至少扣2分等。评分裁判需在现场完成选手操作技能考核项目的打分,并记录扣分原因。选手未完成的内容不得分。

三、注意事项

(一)操作技能考核竞赛现场(工位处)会摆放竞赛所用农业机械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参赛选手需要时可供查阅。

(二)竞赛过程中,出现机具、设备、工量具故障等意外因素,参赛选手应举手向裁判示意,由技术服务人员确认原因后,裁判做出相应处理决定。如果因机具、设备故障等导致参赛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裁判长视情况做出决定。

(三)参赛选手竞赛过程中若需休息、饮水等,一律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四)参赛选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操作,因参赛选手操作失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必须立即终止竞赛,情况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

(五)参赛选手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工作,现场裁判组视情节适当扣分,情况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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