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化肥、农药!全国多地打假不手软
近期,河北、河南、江西、贵州等多地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严厉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案件,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了粮食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汇总如下:
河北省
河北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河北源益肥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复合肥料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被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的复合肥料,并被罚款8640元、没收违法所得480元,罚没款合计9120元。
据有关证据材料,N-P2O5-K2O单项含量均达到技术要求,外包装袋标明总养分含量≥40.0,实际检验结果为38.9,未符合产品表明的技术要求被判为不合格。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的复合肥料;并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50%的罚款8640元,没收违法所得480元,合计9120元。
河南省
8月30日,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某肥料厂假冒制造“黄麦岭”牌磷酸二铵被依法查处,涉嫌犯罪分子赵某林已经抓获归案。
2022年9月18日,黄麦岭控股集团接到举报,在安阳市殷都区北蒙街道某种植大户程某仓库内发现疑似假“黄麦岭”牌64%磷酸二铵(18-46-0)产品。经黄麦岭技术人员现场查看包装标识及产品合格证等实物,并与黄麦岭磷酸二铵包装进行详细对比,发现该批假冒64%(18-46-0)磷酸二铵包装整体高度一致,但细微之处又有明显差别,初步判定为假冒产品。到案发为止,安阳内黄某肥料厂总共制造假冒“黄麦岭”牌磷酸二铵520袋,涉案金额9.36万元,执法人员对被查获的假化肥进行了就地扣留转移。
江西省
6月12日,江西省乐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乐平市浯口镇日常执法巡查中发现,有植保无人机在浯口江村水稻田喷洒作业,喷洒作业的农药“全钻”阿维菌素和“五岳盟主”阿维菌素登记的使用范围均未包含水稻,属于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经立案调查,该涉案农药是乐平市占某华农资店负责人占某华提供,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乐平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占某华予以警告,并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贵州省
近日,贵州湄潭公安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化肥)案,涉案金额26.73万元,扣押涉案微生物复合肥料13.76吨,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经查:2022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购买原料、定制包装袋、虚构登记证号,组织工人在无生产资质、技能、检测设备的湖北随州某公司内生产有机肥料,并取名“施特富微生物复合肥料”。同年6月,相关涉案人员在产品未经过质量检验检测、未取得合格证明的情况下,组建销售团队,安排专人向贵州等地的农村及偏远地区销售肥料,采取虚构、夸大产品功效,提供虚假质量检测报告的方式诱导有购买肥料需求的农民及商户购买该劣质肥料。
广东省
8月29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23年第一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该局对肥料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6批次产品,经检验,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肥料产品抽查检验依据:GB/T 15063-2020《复合肥料》、GB/T 2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NY 884-2012 《生物有机肥》、NY 1428-2010《微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429-2010《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等标准,对肥料的总氮含量、有效磷含量、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钾含量、氯离子的质量分数、总养分的质量分数、pH值、微量元素含量、游离氨基酸含量、铅、砷、镉、铬、、水不溶物含量、酸碱度、有机质的质量分数、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农资传媒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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