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狼桃”到“爱情果”,西红柿的黑历史你了解吗?
阳光充足,气候湿润的南美大陆孕育了灿烂的文化和丰富的动植物种。在安第斯山脉的原始森林里,至今还生长着一种能结出“其小如指,其大如拳”颜色鲜艳果肉多汁的野生浆果蔓藤。当然,现代人把这种浆果果实叫做西红柿。
在哥伦布发现南美大陆之前,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快乐的印第安人。一天,一群生活在现今秘鲁的印第安土著正在森林中捕猎。在进入密林深处后,这群印第安人的目光突然被一种奇异的浆果吸引住了。
它们一株就有一大串果实,红黄绿都有,颜色鲜艳而诡异。这群土著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玩意,又觉得花花绿绿的挺好看,于是小心翼翼的把这些植株连根拔起带回了营地。
可能是惊惧于浆果的色彩缤纷,也可能是有人曾经因为贪嘴好吃有过切肤之痛,营地中的长者并没有多加分辨与研究,就认定它是被恶魔诅咒过的果实,干脆命名为“狼桃”。
因此,“狼桃”从原始森林进入土著社会后,很长一段时间一直一种观赏植物存在。别说吃了,土著人甚至碰都不愿去碰!
16世纪初,随着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大航海时代的到来打破了各大洲的地理阻碍。梦想着出海探险发大财的人们蜂拥挤上远洋船队,来到各个新大陆拓荒。这时,一名叫俄罗达拉里公爵的英国人机缘巧合踏上了这块神秘的土地,来到了这个种有“狼桃”的部落。
俄罗达拉公爵果然对绚丽多姿的狼桃一见钟情,满口“Beautiful Beautiful”就像看到绝世美女一样。但公爵不是傻瓜,立马使手段从土著们嘴里套出了关于这种美丽植物的由来和“传说”,感叹之下还是毅然决定要把它带走。从此,在公爵如获至宝的精心照顾下,深林中的“狼桃”远渡重洋由南美来到了欧洲。
这位俄罗达拉公爵不仅是个探险家,还是个深情种子。回到英国,为了向他的情人—女王伊丽莎白表示爱意,公爵把这种产自异洲的红艳艳的浆果作为礼物献给了他的女王。
鲜艳光亮的狼桃让伊丽莎白一世开心不已(西红柿内心:颜值高就是好!),宝贝似得摆满了宫廷各个角落。王公贵族们一看,也立马趋之若鹜的开始引种种植,唯恐跟不上潮流被人取笑。
于是,这种美丽的植物从此走进了欧洲人的生活角落。“狼桃”这个诡异的名字迅速被“爱情果”“情人果”这样浪漫的名字传开了。
尽管此时的西红柿君已经深入欧洲人民的心,但它却一直是作为观赏植物而存在,其身有剧毒的传闻始终萦绕在人们心中,没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尝试去咬上一口,这些如今看来荒谬的观念随着英国人的扩张传遍欧洲、北美大陆。
花开花落到了17世纪,一位钟情于西红柿的法国作家在绘画过多次这样美丽可爱而“有毒”的浆果之后,终于抵不住魔(mei)鬼(wei)的诱惑,产生了亲口尝一尝它是什么味道的念头。
他冒着生命危险紧张而又激动地吃了一个,一股甜甜酸酸、酸中有甜甜中有酸的奇妙口味充满味蕾。画家觉得此生无憾了,死前吃了一种世间无人尝过的美味,这辈子值了。于是画家按捺住激动的心情,躺在床上安心等死。
可是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睡了一整天感觉身体并无任何异样的画家发现自己还像以前一样活蹦乱跳丝毫没有死兆时,终于一跃而起,把家中种植的狼桃一扫而空,美美的满足了一把口腹之欲。
从此,狼桃无毒的说法刷爆朋友圈,传遍了世界。
然而,当消息传到北美大陆时,消息又走了样。作为产销量最大的美国,早期大部分民众虽认为番茄有毒,却视其具有促进性功能的作用(什么鬼),视为“爱情苹果”,直到18世纪中叶北美才开始有人种植,食者自然是一些需要催情者,而传教士被禁止食用。
百年后,美国人敢吃番茄了,却得花上几个钟头烹煮,认为经长时间煮会消除番茄中的“毒性”。
至此,上亿人均安心享受了这位“敢为天下先”的勇士冒死而带来的口福。十八世纪欧洲,意大利厨师用番茄做成佳肴,色艳、味美,客人赞不绝口。番茄终于登上了餐桌。
从此,西红柿博得众人之爱,被誉为红色果、金苹果、红宝石、爱情果,正式走上了地球人的餐桌,成为了一种全球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