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武汉出台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11条,最高奖励800万元!
号外号外!
武汉市又给大家发红包啦
今后在武汉落户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政府对其予以建设补贴
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
在汉农产品加工企业
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30亿、10亿元的在汉品牌农产品加工企业
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
7月19日,武汉市农委对外公布市政府出台的
《武汉市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旨在吸引工商资本投资兴建农产品加工业项目
提升武汉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
这是武汉市首个专门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
政策性文件
也是副省级以上城市中
第一个大力度的系统性
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
《办法》全文共11条
分别在新建投资、扩大产能、企业融资、品牌建设、企业上市、保障用地和降低成本等
7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激励政策
奖补资金之多
扶持力度之大
为近年所罕见
wuli武汉真“任性”!
这个红包可不是一般的大!
正在从事或即将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亲们
还不快抢红包
下面附上
《武汉市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办法》全文
拿去不谢
《武汉市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办法》
武政规〔2017〕18号
政策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且产品符合国家环保卫生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新落户农产品加工企业
建设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农产品加工项目落户武汉。对新落户武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含本地投资者投资项目),项目生产性基本建设总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工并完成投资总额的50%以后,给予其不超过项目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总额6%的项目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对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农产品精深加工范围附后),给予其不超过项目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总额8%的项目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新上精深加工项目
补贴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鼓励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产能。对本市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生产线、研发中心和质检中心的,给予其不超过新增投资总额5%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补贴标准可提高到8%(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龙头企业贷款贴息
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
切实缓解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力度,市级财政安排的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市级设立农业企业融资应急基金,为符合银行续贷条件但足额偿还前期贷款出现暂时困难的农业企业提供短期过渡资金。
年销售百亿企业
一次性奖500万
支持品牌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品牌农产品加工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以支持其做大做强。
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
一次性奖励300万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市、区各承担50%)。对在“新三板”挂牌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200万元支持(市、区各承担50%)。
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
可享受最低地价30%的优惠
加大农产品加工项目土地保障力度。各新城区应根据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工业园区内划出一定区域集中建设一个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农产品加工业园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可享受最低地价(基准地价)30%的优惠。农产品加工企业可通过租赁、短期出让、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年限。对新开工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按照道路通、供水通、污水通、雨水通、电力通、燃气通、通讯通、场地平 “七通一平”的要求供应工业用地。
农产品初加工用电
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运营成本。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消防、人防、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不得强制农产品加工企业使用指定设备。
奖补原则
本办法各项补贴政策均按“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执行。
政策有效期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
农产品精深加工范围
(1)小麦精深加工:各类糕点、烘焙、方便、休闲食品以及应用生物技术、超微技术、挤压技术、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技术、高效分离技术等高新技术制成的谷粉、小麦胚芽油、小麦麸皮制品、谷胱甘肽、麦麸戊聚糖等。
(2)稻米精深加工:大米蛋白、多孔淀粉、高纯度大米淀粉、米乳、米糠健康食品、米糠多糖、r-氨基丁酸等。
(3)玉米精深加工:高果糖浆、玉米油、玉米蛋白饲料、谷粉、变性淀粉、休闲食品。
(4)薯类精深加工:高果糖浆、变性淀粉、休闲食品。
(5)其他类粮食精深加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
(1)果蔬精深加工:果仁、果壳、果皮、鲜果、籽等精深加工制成的果品饮料、果酒、油、精油、粉、蛋白等其他萃取物。应用生物技术、超微技术、挤压技术、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技术、高效分离技术等高新技术制成的食品、药品、保健品等。
(2)花卉精深加工:花卉类植物经蒸馏、萃取等制成的露、精油、香料、香精等。
通过对各种药用植物(野生植物除外)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种子等进行蒸馏、萃取等二次以上加工制成的饮料、口服液以及胶囊、片剂等中成药、民族医药。
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的经济动物)经过加工的熟肉制品、罐头及其副产品加工品。
通过对鲜奶进行浓缩、发酵加工处理,制成的小包装奶粉、奶酪、奶油、奶疙瘩及酪蛋白等。
通过对蜂蜜、蜂蜡、蜂胶、蜂花粉进行配制加工,制成的王浆粉、口服液、胶囊、饮料等。
通过对禽畜骨、血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制成的生物制品。
对淡水鱼原料,经过一定的物理或化学工艺,制成鱼糜、鱼圆、鱼丸、鱼糕等系列鱼糜制品,鱼松、鱼脯、鱼排、鱼柳、鱼片、罐头等休闲食品,或鱼肉蛋白粉等。
经过一定的物理或化学工艺,将鱼头、鱼骨、鱼刺、鱼皮、鱼鳞、内脏等下脚料,制成调料品、鱼羹、鱼膏、鱼粉、胶原蛋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