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大棚面积,骗取国家巨额补贴,海南一男子获刑12年
2012年9月,海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常年瓜菜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鼓励农民建造瓜菜大棚实施财政补贴的相关事项。这本是一件惠及农民的好事,却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廖某得知上述消息后,与白沙县的部分村民成立了三家瓜菜专业合作社,但合作社并未实际运营。廖某以三家合作社的名义分别申请建设蔬菜大棚,获得白沙县农业局的同意后,通过承包农民土地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大棚建设。
2012年12月,廖某聘请一家测绘公司对大棚基地进行测量,测量面积包括大棚及周边的橡胶林、空地等共计267亩。测绘公司按照廖某的要求,将上述测量结果以三家瓜菜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出具三张测绘图,并交予廖某。2013年1月25日,廖某以上述三家合作社的名义向白沙县农业局申请验收大棚共计267亩。
2013年1月28日,白沙县农业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廖某申报的大棚进行验收,其中测量人员系上述测绘公司人员,此次测量面积仅为大棚面积,不包括其他土地。当天下午,白沙县农业局组织验收成员召开验收总结会议,认为大棚建设标准合格,并制作验收合格表,由于测量面积需要计算整理,无法立即得出数据,因此验收合格表中现场验收情况部分“建设规模”和“补贴资金”两栏的内容均未填写。
几日后,测绘公司将验收当日的测量结果制作测绘图交予廖某,所测得大棚面积为100余亩。之后廖某以2012年12月测绘公司制作的测绘图冒充验收当日的测绘图交予白沙县农业局,并在验收合格表中自行填写大棚面积267亩。按照每亩补贴1万元的标准,廖某于2013年2月7日获得267万元的财政补贴。
2014年3月至4月,海南省审计厅对白沙县政府2011年至2013年度财政补贴大棚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认定上述三家瓜菜专业合作社实际建设大棚面积为133.66亩,多领取国家财政补贴133.34万元。廖某因涉嫌诈骗,于2015年7月23日在四川省成都市被公安民警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相关鉴定机构的工程造价鉴定意见,廖某实际建造的蔬菜大棚面积应确认为143.67亩,根据海南省的相关文件规定,应获补贴资金143.67万元。但廖某向白沙县农业局申请验收的大棚面积为267亩,将事先委托测绘公司扩大测绘地块面积取得面积数据较大的测绘图,替换实际验收当日的测绘图,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领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123.3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廖某亲属退缴赃款20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廖某上诉后,海南二中院审理认为,原判认定廖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