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十三五”规划
一、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既是武汉市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决战时期,也是武汉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率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率先建立现代农业体系、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时期。深入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既具有坚实的基础,又面临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现代都市农业体系基本形成,主要发展指标全面完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已经进入整市推进的新阶段,为“十三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成效显著。按照圈层化、区域化、功能化的发展思路,系统规划了现代都市农业的“禁止发展区”“限制发展区”和“适宜发展区”,积极引导优势特色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控制发展畜禽养殖业,大力发展种业和蔬菜种植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和现代农业服务业,现代农业产业结构体系日益健全。初步形成了现代农业科研体系以及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现代农业仓储物流、乡村休闲游等产业的合理布局。到2015年,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为4.06: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乡村休闲旅游业总收入达58.37亿元,比2010年增长207.21%;现代农业服务业发展较快,“中国种都”建设进展顺利,种子繁育研发体系初具规模。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生产总量快速增长。到2015年,主要“菜篮子”产品自给率达74.5%以上,淡水产品以及蔬菜的总产量均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设施农业快速发展,规模化、标准化蔬菜基地占比达90.5%;农田水利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农田灌溉保证率达8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8;农业机械化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6.2%;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取得重要进展,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日益增强。到2015年建成农产品质量检测室(点)750个,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检测能力不断提高,监管体系日趋完善;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步提升。重点种养殖环境监测率达100%,单位农田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比“十一五”末显著下降。农产品品牌建设和标准制定工作成效显著,拥有“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610个。
----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到2015年,农业总产值、农业增加值分别达到的620.28亿元、370.04亿元。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收入构成进一步优化,工资性收入成为主要来源,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7722元,增速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收入水平城市排名实现晋位;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五年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06:1。精准扶贫工作稳步推进,贫困人口减少44053人。
----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按照“富裕和谐秀美”的新农村建设思路,“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64亿元,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形成了都市型、城镇型和乡村型等不同农村新社区建设模式。黄陂武湖街、江夏五里界街和蔡甸奓山街3个省级“四化同步”示范街试点建设进展顺利,67个中心村(社区)、美丽乡村示范村(湾)建设初见成效。农村水泥路、广播、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农业信息等实现“村村通”,安全饮水问题全面解决,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较快,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在全省率先推进移民美丽家园建设,确保移民群体和谐稳定。
----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农业和农村发展体制机制。获批全国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顺利完成改革试验任务。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有序引导了社会资本助推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到2015年,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60%以上。发展和壮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农村产权交易规模,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和农业设施使用权等抵押融资,不断拓展金融支农渠道,农村资源资产价值初步显现,城乡要素持续融合。
专栏1: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规划目标 |
2015年完成情况 |
一、“菜篮子”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
1 |
全市蔬菜基地面积 |
万亩 |
100 |
100 |
2 |
其中: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占全市蔬菜基地面积比例 |
% |
90以上 |
90.5 |
|
3 |
主要“菜篮子”产品自给率 |
% |
74以上 |
74.5 |
|
4 |
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保持值 |
% |
98以上 |
99.9 |
|
二、农村综合经济实力 |
5 |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
亿元 |
316 |
419.9 |
6 |
农业增加值(不变价) |
亿元 |
230 |
370.04 |
|
三、农业发展水平 |
7 |
全市标准化农业基地面积 |
万亩 |
160以上 |
161 |
8 |
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 |
% |
85以上 |
85.1 |
|
9 |
农产品加工业年总产值 |
亿元 |
2000 |
2516 |
|
10 |
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覆盖率 |
% |
70 |
70.5 |
|
11 |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 |
70 |
70 |
|
12 |
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 |
% |
65以上 |
66.2 |
|
四、农业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
13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0 |
90 |
14 |
适宜建沼气池地区沼气入户率 |
% |
60 |
65 |
|
五、农民收入 |
15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
元、% |
与经济发展同步 |
17722、 13.5%(“十二五”年平均增长率) |
16 |
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 |
% |
20以上 |
23.3 |
(二)发展机遇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明了总体方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以及整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我市现代农业优化产业结构、区域布局以及对外开放合作提供了更大发展空间。“两型”社会建设及“五化同步”推进,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动力,将引导全市农业向低碳循环、绿色生态方向发展。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将进一步提升武汉市的影响力、创新力和辐射力,为打造“智慧农业”“创意农业”等提供强大支撑。武汉市成功进入GDP万亿元俱乐部,市委、市政府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进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工作方针,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政策保障和法治保障。
(三)发展挑战
我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还不够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农业品牌塑造能力还不强,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未根本破解,将直接影响农业创新发展,对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农民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现代农业结构体系不合理,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现象日益加剧,农业劳动力老龄化日益严重,将直接影响农业农村协调发展,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新目标。城市与农业发展用地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都市绿色农业体系、区域农业生态体系还不够健全,将直接影响农业的绿色发展,对推进低碳循环农业发展、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了新任务。武汉城市圈农业协作不够紧密,农业国际合作与交流不够深入,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强,将直接影响现代农业开放发展,对提升现代农业竞争力、推动国际化进程提出了新考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民收入偏低,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信息、金融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将直接影响农村和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对实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提出了新使命。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提质升级为主线,以保障农产品有效安全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五化同步”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着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发展、“农业、农村、农民”共同发展,重点推进“两大工程”(农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精准扶贫工程)、“两大计划”(品牌农业发展计划、美丽乡村提升计划),着力提升农业市场竞争力、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和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建成具有较高水平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形成与国家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功能定位和战略目标相适应,具有武汉特色的现代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绿色生态,安全第一。正确处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关系,着力建设都市绿色农业体系、区域农业生态体系、乡村宜居质量体系,显著提升农业生态功能、区域环境质量和居民幸福指数;着力加强农产品安全的依法监督与管理,显著提升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能力。促进人与自然、人与资源、人与环境以及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武汉与周边城市现代农业的和谐发展。
2.示范引领,协调推进。通过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等重点建设计划与工程的实施,引领全市现代农业优化产业体系及布局;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转变。统筹协调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经济发展与生态重构、精准扶贫与共同致富,以及规模、质量、结构与效益等关系,全面提升现代农业的核心竞争力、经济贡献力和文化穿透力。
3.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显著激活发展要素活力;扎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汇聚创新人才,优化创新元素,完善创新体系,显著提升现代农业的创新潜能、创业活力和科技贡献率。
4.开放合作,共享发展。大力推进对外开放,统筹利用现代农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加强区域合作,着力构建武汉城市圈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显著增强农民自我开发、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发展公共服务事业,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基本民生,让农村居民充分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设国内一流,武汉特色鲜明,绿色化、创新型、开放式现代都市农业;建成在中部地区具有示范引领功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验区、城乡一体化建设样板区和智慧农业示范城市。
----农产品供给和品牌农业目标。建成一批标准化高产稳产优质的现代农业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农业仓储物流基地,创建一批“一村一品”或“一乡一品”专业村镇。到2020年,“三品一标”产品数量达到1000个,“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达到50%,品牌农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品牌农产品及其安全有效供给链体系更加完善,“菜篮子”工程供给保障能力稳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达到20000个,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明显提升。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比重达到75%。农业保险深度达到1.5%。
----农业现代化水平目标。现代设施农业提档升级、农业装备现代化及农机化推广取得重要进展。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生态整治,达到高产稳产要求。农业水利工程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2020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品种良种化、栽培科学化、饲养标准化、农村工业化成效更加显著。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比重达到70%。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目标。初步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的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功能进一步拓展,农业农村服务业快速发展。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3500亿元,乡村休闲游总收入达到120亿元。以武汉市为主导,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城市圈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目标。“十三五”期间,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化肥、农药使用量年均减少1-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村清洁能源入户率达到80%以上,规模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加强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空气、地表水等环境质量指数保持优级水平,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
----农业科技与人才发展目标。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众创空间和农业技术创新基地。农业科技转化推广新机制更趋完善,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到2020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2.5%。持专业证书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比重达到60%,农户计算机拥有率达到7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占比达到70%,“12316”农业信息服务热线覆盖率达到100%。“中国种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种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
----新农村建设目标。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功能更加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智能化水平取得新进展;建成一批生态小镇和6条美丽乡村发展带,构建一体化生态景观体系;农村改革全面深化,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农业经济效益与农民收入增长目标。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大幅度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农民增收取得新进展。到2020年,农林牧渔增加值达到440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市国民经济增长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到2018年,271个贫困村提前脱贫出列,144565个贫困人口提前脱贫销号。
专栏2: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15年 实际值 |
2020年 目标值 |
属性 |
|
农产品供给和品牌农业 |
1 |
主要农产品“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 |
% |
44.1 |
50 |
预期性 |
|
2 |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 |
% |
99.9 |
>99 |
约束性 |
||
3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 |
个 |
13000 |
20000 |
预期性 |
||
4 |
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比重 |
% |
29.8 |
75 |
预期性 |
||
5 |
农业保险深度 |
% |
0.17 |
1.5 |
约束性 |
||
农业现代化水平 |
6 |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
% |
66.2 |
70 |
预期性 |
|
7 |
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比重 |
% |
60 |
70 |
预期性 |
||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8 |
*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 |
亿元 |
2516 |
3500 |
预期性 |
|
9 |
*乡村休闲游总收入 |
亿元 |
58.37 |
120 |
预期性 |
||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
10 |
*化肥施用减量化(年均) |
% |
-- |
1-2 |
约束性 |
|
11 |
*农药施用减量化(年均) |
% |
-- |
1-2 |
约束性 |
||
12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0 |
95 |
约束性 |
||
13 |
*农村清洁能源入户率 |
% |
70 |
80 |
预期性 |
||
14 |
*规模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 |
% |
77 |
85 |
约束性 |
||
15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0.58 |
0.6 |
约束性 |
||
农业科技与人才发展 |
16 |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 |
70 |
72.5 |
预期性 |
|
17 |
持专业证书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比重 |
% |
49 |
60 |
预期性 |
||
18 |
农户计算机拥有率 |
% |
36.9 |
70 |
预期性 |
||
19 |
“12316”农业信息服务热线覆盖率 |
% |
88 |
100 |
约束性 |
||
20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占比 |
% |
10 |
70 |
预期性 |
||
21 |
*“中国种都”种业总产值 |
亿元 |
260 |
500 |
预期性 |
||
新农村建设 |
22 |
*建设美丽乡村发展带 |
条 |
0 |
6 |
预期性 |
|
23 |
*建设生态小镇 |
个 |
0 |
6-12 |
预期性 |
||
农业经济效益与农民收入 |
24 |
*农林牧渔增加值 |
亿元 |
370.04 |
440 |
预期性 |
|
25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7722 |
与国民经济增长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
预期性 |
注:1.带*号的16项指标是根据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并与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衔接设置的指标;2.不带*的9项指标是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监测评价体系衔接设置的指标;3.约束性指标8项,预期性指标17项。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围绕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一批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强城际合作,发挥我市现代都市农业的复合示范辐射功能,促进武汉市现代农业示范样板的快速形成。
一是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加强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生产技术先进、产业链条衔接、储运物流配套、休闲观光融合”的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一批“种植板块化、水产养殖片带化、畜牧养殖小区化、种养产业循环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是促进武汉城市圈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圈内各市优势及特色,构建现代农业合作平台,增强城市圈现代农业产业合作潜力和综合竞争力。建立和完善城市圈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融合机制,重点在农业资源共享、农业科技合作、农业信息交流、农业企业融资、农产品流通及监管、农业灾害预警、农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取得重要突破。
三是综合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示范片带。在城市快速出口通道、重要交通干道的沿线区域,统筹打造五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蔬菜生产城际合作示范片。以武英、武麻和大广三条高速公路沿线及交叉区域为核心,建设东部和北部现代农业示范园和现代农业种养殖产业带,推动其产业基地向黄冈地区辐射转移。具体布局为新洲区以318沿线(凤凰、仓埠)为界,建设仓埠-李集-凤凰-旧街现代农业示范片和生态休闲体验农业片。黄陂区以刘大线-火塔线为界,建设武湖综合示范园和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带。以沪蓉和京港澳高速出口通道延长线交叉区域为核心,建设西北部现代农业示范园和设施蔬菜种植产业带,推动其产业基地向孝感地区辐射转移。具体布局为在东西湖区柏泉-东山建设吴新干线休闲体验农业带,在东柏线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以蔡甸318国道沿线和汉江沿线区域为核心,建设西部现代农业示范园和产业带,推动其产业基地向孝感、仙桃地区辐射转移,具体布局为建设永安-侏儒山-洪北产业园;汉江沿线建设张湾-索河现代农业示范园及休闲农业片。以汉洪高速沿线区域为核心,建设西南部现代农业示范园和产业带,具体布局为汉南区邓南-湘口建设蔬菜、水产种养殖基地和农产品加工示范片带,推动其产业基地向洪湖地区辐射转移。以江夏区沿107国道、梁子湖大道和天子山大道片区为核心,在郑店-安山-山坡一线建设南部现代农业示范园和产业带,推动其产业基地向咸宁地区辐射转移。
(二)着力推进品牌农业发展计划
以工业化的先进理念、技术、模式等改造升级传统农业,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具有武汉特色的品牌农业体系。
一是着力构建品牌农业体系。加强品牌农业规划引领,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突出农业经营机制创新,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构建品牌农业发展服务体系,创新品牌农业政策激励机制,加快农业品牌营销和推广。到2018年,重点打造8-10个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品牌农业产业,形成一批总产值超过100亿元、400亿元、1000亿元的重点品牌农业产业;打造一批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品牌农业企业,其中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品牌农业企业分别达到1个、2个、8个;建成一批品牌农业园区,其中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3个以上;建成一批品牌特色村镇,其中“一乡一品”专业街道(乡镇)5个、“一村一品”专业村100个。
二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深入推进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管、收购与运输环节检测监查;健全协调互动的监管网络机制及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零容忍”,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稳定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建立并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进肉类、蔬菜、生鲜乳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建立农产品安全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屠宰行业管理,整合屠宰资源,促进屠宰企业转型发展,巩固提升“放心肉”保障体系。
三是提高农产品流通能力。强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以武汉为枢纽,构建联结武汉城市圈、辐射国内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现代农业物流体系。推进互联网技术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仓储、冷链、物流等环节的应用,实现农产品及农资产品流通的高效管理;推广“一站式直购”等新型农产品线上线下直供配送方式,建立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应急供应区域联动机制,建立全市农产品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农产品应急保障体系,显著提升农产品应急供应能力。
四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生产经营理念先进、品牌经营意识突出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品牌农业创建主体。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农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技术改造创新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尽快做大做强。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力度,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农业企业在汉发展品牌农业。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档升级。结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依法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着力提升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能力
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提升农业基础设施整体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能力。
一是大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实现机耕道路“田田通”,形成水源与干、支、斗、农渠相衔接的渠系网络,切实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加强气象为民服务能力。
二是推进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在优化粮食生产基地布局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重点推进蔬菜基地提档升级,面积稳定在100万亩,确保快生菜基本自给;大力发展设施渔业,全面推广稻田综合种养模式;升级改造标准化精养鱼池,面积稳定在150万亩,水产品年产量稳定在50万吨;升级改造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发展健康生态畜牧业,生猪年出栏控制在275万头以内,家禽年出笼5000万只,肉(奶)牛存栏1万头,年肉类总产量达30万吨,禽蛋产量达20万吨,奶类产量达3.5万吨。逐步淘汰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实施城际合作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向周边辐射和转移。
三是提升农业设施化、机械化与标准化水平。推进钢架大棚、智能温室、水肥一体化、工厂化种养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促进农机农艺结合,推进种养业主要生产环节作业全程机械化,农机总动力达312万千瓦。大力发展标准化农业,推进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建立标准化生产监管机制,完善标准化生产规程,实现农业生产设施、生产操作和产品安全监控的标准化,标准化生产面积达180万亩。
(四)着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以农业为基本依托,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引领,以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以产业联动、要素集聚、技术渗透、体制创新为实现途径,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紧密相连、交叉融合、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统筹发展的现代农业新格局。
一是全力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围绕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规避经营风险,积极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条,将农业生产经营内容从过去单一的生产、加工或服务,拓展为包括产前生产资料投入、产中社会化服务,产后仓储、加工、包装、营销等各环节的完整产业链条,实现三次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全产业链经营,向前延伸发展标准化原料基地,向后发展流通业,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建立专业批发市场、连锁专卖店、大型冷库和产品文化体验馆,实现不同层次的首尾相连、上下游衔接,形成相关企业相互融合、互促共进、抱团发展的新格局。
二是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创新流通模式,构筑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重点抓好四季美、海吉星、白沙洲等农产品物流园的建设运营。健全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大力支持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利用物联网技术,将产品生产各环节的生产信息采集上传,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动态溯源。将“大数据”和“互联网+”为代表的先进技术向农业渗透融合,大力发展网络营销、在线租赁托管、电子商务、体验经济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方式,全面促进农村各产业的渗透融合和交叉重组。
三是建立以农产品加工业为核心的产业融合发展链。鼓励加工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打造6个农产品加工园区,构建猪肉制品、乳制品、禽类制品、水产品、粮食、油脂、饲料、蔬菜等8大产值过百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大力发展打通全产业链的大食品业,以农产品加工为核心,推行“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模式。
四是全面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深度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将农业生产与观光休闲旅游、农耕文化教育、健康养生养老等紧密结合,实现“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劳动变运动、产品变礼品”,促进农村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从事种养业的农业经营主体,将生产与垂钓、观光休闲、田间采摘等体验休闲结合起来,实现产业链延长、产品价值增值和农村产业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6大山水田园赏花区建设,积极打造赏花游黄金线路。结合新农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高水平建设农业休闲观光基地、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乡村旅游特色村镇等,创建一批星级农家乐、休闲农庄,扶持建设21个乡村休闲游特色街(乡镇)、42个专业村,完善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五)着力深化农村精准扶贫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加大产业扶贫、技能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基本民生扶贫和安居扶贫力度,确保2018年扶贫对象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扶贫攻坚走在全省前列。建立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的体制和机制,组织动员各方力量促进革命老区发展。
一是推进产业扶贫增收。选准产业项目,实施扶贫到户,分户施策,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特色农业、旅游开发、“互联网+扶贫”、现代服务业,确保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产业致富的增收门道,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到2018年,力争产业脱贫5万人以上,实现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市定扶贫标准,并力争达到所在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
二是推进技能扶贫致富。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打造“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创业补贴、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培育科技致富带头人。加大人才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在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服务的各项人才优惠政策。到2018年,有务工意愿的贫困户至少掌握一门就业创业技能,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
三是推进教育扶贫救助。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健全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体系,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教育师资力量,确保贫困户子女不因贫失学。到2018年,农村贫困地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87%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100%,高中阶段取得学籍的贫困户子女入学率达100%。
四是推进医疗帮扶救助。加快新城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市属医院与贫困地区区级医院结对建立医疗联合体,建立市、区级医院与贫困地区街(乡、镇)卫生院“一对一”帮扶机制,建设贫困村“一村一所”“五化”卫生室,大力提升医疗扶贫水平。完善贫困地区医疗帮扶政策,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到2018年,贫困户新农合参合率达99%以上,参与新农合就医报销比例提高20%,让贫困人口享有更加均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五是推进基本民生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完善临时救助,对因自然灾害及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人身伤害或其他特殊困难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贫困群体,提供必要的临时救助。完善社会救助,引导和支持全社会参与救助扶贫。到2018年,实现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每人每年保障性收入超过同期市定扶贫标准,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小康水平。
六是推进安居扶贫。统筹贫困地区一体化发展,盘活贫困村存量资产;推行集体资源性资产有偿流转或租赁、入股参与企业经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着力加强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危房改造、生态环境整治、公共服务提升等工程,大幅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打赢安居扶贫攻坚战。到2018年,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六)着力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加快农民市民化,加强农村社会治理,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确保农民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一是大力实施美丽乡村提升计划。强化美丽乡村“全域”发展理念,打造新农村建设升级版。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推进有条件的村迁村腾地,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居住集中的农村中心村(社区)。各新城区按照4A级景区标准制定美丽乡村发展带规划,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串点、连片、成带发展,构建一体化生态景观体系。提标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湾200个。推动“智慧村庄”建设,着力解决农村信息化水平落后的问题。
二是大力实施生态小镇建设计划。秉持“原生态+后现代”理念,彰显生态、建筑、文化、旅游等特色,体现绿色环保、“海绵城市”新观念,按照国家3A级(旅游业为主的按5A级)景区标准,2016-2018年平均每年每个区重点培育和规划建设1-2个基础设施完善、环境卫生优良、生态景观优美、人文特色浓郁、产业定位明晰、公共配套齐全的宜业宜居宜游生态小镇。充分挖掘城乡文化和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制定街道(乡、镇)及村湾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着力推动新洲凤凰镇“国家建制镇示范试点”取得重大进展,黄陂武湖街、蔡甸奓山街和江夏五里界街等3个省级“四化同步”示范街试点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三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提高农村电网、路网、互联网、村村通客车、饮用水安全、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全面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以未能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为重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优化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四是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制定积分入户制度,引导有能力、有意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增强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清理农民工歧视性就业规定,完善覆盖城乡农民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重点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城镇用工对接机制,推动农业人口转移。
五是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着力保护农村历史、文化、特色风貌,深入推进“城管革命”进农村,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加强村集体“三资监管”,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能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基层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公共资源的整合利用,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平台和支撑作用。
六是抓好移民安稳和后扶工作。切实改善移民人居环境,分批推进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建设移民美丽家园29个。引导和帮助移民依托资源优势发展多种产业经营,加强移民职业技能培训,抓好移民创业服务,全面实施移民增收计划。
七是确保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注重品牌农业发展的集成创新,大力发展绿色、品牌、特色农业,稳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减少中间环节,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拓宽农民非农就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调整优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结构,改革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方式,扩大农业发展基金、保险、贴息等政策覆盖面,提高农民共享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增收能力。
(七)着力推进“互联网+农业”快速发展
着力构建“互联网+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加速推进智慧农业示范应用和农业管理信息化,进一步促进全市“互联网+农业”快速发展。
一是构建“互联网+农业”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武汉市政务云(数据中心)和电子政务网络,构建由“一个中心、三个系统”(农业大数据中心,农业物联网应用系统、农业监管与指挥调度系统、农业综合服务系统)组成的全市“互联网+农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是加快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大力创新流通模式,积极培育农业电商企业,鼓励和引导涉农企业自建农业电商平台,与第三方电商或者物流企业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销售,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农业电商企业,构建农业大数据、农业云等信息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电商平台;大力推进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建设,促进农村地区电子商务发展。
三是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积极发展“智慧农业”,大力推进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农业智能装备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积极研制推广自动化农机装备、农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建成1-2个要素集聚、政策创新、产业集中度高的国内领先的“互联网+农业”示范区,建成一批示范园、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农业互联网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广成熟可复制的智能化农业生产管理模式,促进生产方式向集约化、精准化、自动化转型升级。
四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发展。以智能融合的信息技术应用和持续创新的便利旅游服务为核心,建设全市休闲观光农业智慧旅游门户网站、“武汉乡村休闲掌上游”移动手机客户端,实施乡村休闲智慧旅游试点,建设一批示范园区、景区景点、体验中心,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促进休闲农业发展。
五是加快推进农业管理信息化。整合全市农业、林业、水利、土壤、气象等涉农信息资源,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业应急指挥调度、灾害预警预报、执法监管、远程视频诊断、产权交易等方面的应用。开发“互联网+农业”移动执法平台和“互联网+农村环境”监管等系统,不断扩大互联网技术在农业管理与服务领域的应用。
(八)着力提升农业农村创新创业能力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农村创新创业能力。
一是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研发平台,围绕生物育种、生物农药、现代农业装备、资源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科研领域,开展动植物新品种创制、繁育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等技术创新,积极拓展生物农业、智能化农业、循环农业等前沿性高新技术研究,争取在多倍体水稻等农业重大基础理论、前沿核心技术方面取得1-2项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
二是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依托武汉市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单位,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以农产品为单元,产业为主线,建立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发到市场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增强我市农业竞争力。
三是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为重要补充的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对基层农技推广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机构提供精准支持,加大条件能力建设,提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能力。
四是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全市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办好农业职业教育,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引导有志投身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
五是推进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区域特点,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协作创业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返乡人员创业联盟;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众创空间”;深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因地制宜开展创新创业,打造具有区域特点的农业创业集群。围绕品牌农业重点发展领域,建设若干品牌农业“创谷”。
(九)着力提升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推进农业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加强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大力推广两型农业模式,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是推进农业资源保护工程。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探索建立永久基本农田补偿制度,建立土地休耕和复垦制度,制定农业资源的监测预警机制;深入实施“绿满江城”行动计划,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加强湖泊、水库的保护,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筑牢生态屏障。
二是大力推广两型农业模式。全面实施有机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大力推广以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为纽带的种养循环模式,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等措施,在准养水域推广生态健康渔业养殖模式,推广间作、套作、轮作、稻渔共生等农作技术和种养结合农作模式,推广喷滴灌、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生物控害与截污等清洁化农业模式,提升节水、节地、节肥、节药等两型农业生产技术应用水平。探索建立两型农业技术应用的政策性生态补偿制度。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面积达到100万亩。
三是加快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在种养密度较高的地区和新农村集中区因地制宜建设规模化沼气工程,积极支持多种模式发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推进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转化利用设施建设,完善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农村清洁能源入户率达80%以上。
四是加强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水、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的调查、监测、评价和科学研究,对已污染的耕地,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进一步健全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建立完善产地环境信息库,加大农业环境治理力度,显著改善农业农村环境质量。
五是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农业种植污染。落实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规定,加大有机肥、生物农药、生物兽药推广应用力度,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减少化学肥药使用量。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进农业薄膜等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和再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递减1-2%,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
六是防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推进新城区和功能区进一步科学划定“三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适宜养殖区),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三区”管理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全市完成禁止养殖区畜禽退养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限制养殖区规模以下除允许的以外,其他散养畜禽全部退出养殖,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必须实现粪污循环利用,达到环保要求;在适宜养殖区内鼓励散养户逐步退出养殖,支持发展高标准、现代化的畜禽养殖场(小区),推行种养循环模式;到2020年底,规模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编制全市渔业养殖规划,制定渔业养殖技术规范。中心城区湖泊全面禁止渔业养殖,现有的渔业养殖2017年底之前全面完成退养;非中心城区湖泊禁止围网、围栏、网箱养殖和投施肥(粪)养殖,禁止养殖珍珠,现有围网、围栏、网箱2017年底之前全部拆除。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
(十)着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农村金融保险、农垦与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进一步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与活力。
一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健全农村综合产权多级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土地流转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推动土地经营权合规有序流转。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深化林地和水利改革,建立林地使用权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
二是加快农业农村金融保险制度创新。依托市农业投资公司,建立农业资产经营公司,为金融机构开展创新性涉农金融业务提供平台保障。进一步丰富农村产权、农村知识产权等抵(质)押担保贷款品种,重点推进“惠农贷”“涉农贷款保证保险”等金融新产品和服务。健全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体系,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多元化,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性保险品种开发力度。建立并完善涉农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协保机制,积极推进街道(乡、镇、场)服务站和基层协保员制度建设。
三是推进农垦与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创新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和发展供销社电子商务,创新服务方式。
四是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改革。深化资金分配模式改革,打破原有支出基数、部门分割格局和条块分配模式,深入推进各个层面财政涉农资金的整合统筹。深化资金投入方式改革,采用普惠制、以奖代补、基金投入等方式,建立规范高效的投入决策机制,做到权责对等。深化资金监管方式改革,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考核,不断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采取互换、入股、托管、并地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承包土地经营权更多地通过公开市场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探索建立自愿组合、集中连片流转土地机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增资扩股或以产业、品牌、资产等为纽带,组建联合社或联合会,扩大经营规模。鼓励农民与合作社、龙头企业采取“订单生产”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规模经营。
六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业服务试点,支持鼓励市场主体围绕农业服务需求,创立农资配送公司、农业劳务公司、农机租赁公司、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司、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等,大力开展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建立涵盖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的市级综合服务供给信息平台,提供权威可靠的“一站式”服务,增强公益性和经营性互补联动服务效应。
四、产业布局
“十三五”期间,产业布局的重点是优化我市现代都市农业产业的圈层布局和区域布局。
(一)产业圈层布局
根据全市功能分区、资源条件与环境承载能力和农业产业发展特性,结合现有产业优势和市场需求,按照特色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要求,以产业相对集中、产业链有序衔接、基础设施相应配套、龙头企业支撑的布局思路,将我市现代都市农业种植、养殖业发展空间布局继续划定为“禁止发展区”、“限制发展区”和“适宜发展区”(以下简称“三区划定”)。
为强化我市农业发展的生态维育功能和武汉城市圈区域协作,发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原有“三区划定”的基础上,增加远郊生态维育合作区,形成我市现代农业产业空间布局的“四圈层”,即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武汉市环线为基准,向外依次形成城区创意农业展示圈、近郊低碳农业集聚圈、中郊优势农业发展圈、远郊生态维育合作圈。“四圈层”是在原有“三区划定”理念上的继承和发展,相对独立、有机联系、动态分布。
1.城区创意农业展示圈。主要包括三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和六个新城组群。重点突出现代农业的智慧统领、科技创新、文化辐射功能。重点发展农业总部经济、生物高新技术、创意农业、会展农业。重点布局农业科技研发总部、农业金融保险总部、农业国际合作交流总部、农业企业集团的行政和营销总部,生物农业产业以及城市景观农业、城市公园农业、农业会展产业等农业创意、文化产业。
2.近郊低碳农业集聚圈。主要包括三环线至武汉绕城公路之间的区域。重点突出农业各产业循环利用、产业融合、成果转化、和谐共生功能。重点发展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仓储物流业、农业服务业、农业信息产业。重点布局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产业园)、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及龙头企业、农业信息中心、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
3.中郊优势农业发展圈。主要包括武汉绕城公路以外至市域周边山区、湖泊、湿地接壤地带的区域。重点突出现代农业的科学发展、技术示范、环境保护功能。重点发展现代种业、现代农业种养业、体验农业、农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布局种业中心、良种繁育基地、产业示范基地和“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中心及龙头企业。
4.远郊生态维育合作圈。主要包括市域内与周边城市接壤的山区、湖泊、湿地,及对武汉城市圈周边城市的辐射区。重点突出现代农业的休闲旅游、生态屏障功能和城际农业产业合作。重点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林果业、自然渔业。重点保护湖泊、森林、湿地、山体、人文景观等重要资源。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农业发展,实现适宜产业有序转移,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效益双赢的区域现代大农业体系。
(二)产业区域布局
适应“十三五”期间我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新要求和整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形势,蔬菜业、水产业、林果花卉业按《武汉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2012-2020年)》布局不变,对畜牧业、种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粮油产业的产业区域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增加现代仓储物流业和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的区域布局,具体布局如下:
1.蔬菜业。全市布局建设十大蔬菜基地,面积100万亩,其中快生菜面积10万亩、水生菜面积30万亩。具体包括:新洲凤(凰)刘(集)-刘(集)大(埠)蔬菜基地、黄陂东部蔬菜基地、黄陂西北部蔬菜基地,江夏法泗、金口水生菜基地、江夏107国道及纸贺公路蔬菜基地、蔡甸张湾-索河蔬菜基地、蔡甸318国道蔬菜基地、东西湖西北部蔬菜基地、汉南汉洪线蔬菜基地、食用菌生产基地。其中食用菌生产基地重点建设以新洲徐古为核心区的东北部沿东环公路呈扇形状的食用菌生态长廊,以及以东西湖如意集团为主体的设施化食用菌生产园区。
2.水产业。依照自然环境、水系特点及传统生产优势,布局12个总计40万亩的水产健康养殖区域。具体包括:新洲区金(台)-龙(王咀)健康养殖区、新洲区仓埠健康养殖区、黄陂区六指健康养殖区、黄陂区罗(汉)-土(庙)健康养殖区、江夏区湖(泗)-五(里界)健康养殖区、江夏区安(山)-山(坡)健康养殖区、江夏区段(岭庙)-法(泗)健康养殖区、蔡甸区消(泗)-桐(湖)健康养殖区、蔡甸区张(湾)-索(河)健康养殖区、东西湖区西北水产健康养殖区、汉南区湘口健康养殖区、汉南区东城垸健康养殖区。
3.畜牧业。该产业布局于适宜发展区。重点打造三大种源基地(种猪、种禽、种蜂),六大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生猪、蛋鸡、肉鸡、肉牛、奶牛、水禽)。(1)生猪。以黄陂天种、江夏金林、金龙等种猪生产企业为核心,种猪年出栏量达50万头。以新洲、黄陂、江夏为重点,通过升级改造,逐步压缩散养规模,年出栏规模控制在275万头以内。(2)禽类。以圣天龙、温氏、春江等种禽企业为依托,全市父母代种禽发展到100万套。商品蛋鸡以新洲、黄陂、江夏为重点,年存笼1700万只;商品肉鸡以江夏为重点,年出笼1600万只;商品肉鸭以蔡甸、黄陂、江夏、新洲为重点,年出笼量控制在400万只。(3)牛。商品肉牛以黄陂、新洲、蔡甸为重点,年出栏达到50000头;奶牛以东西湖、黄陂、江夏为重点,存栏量控制在6000头左右。畜牧业生产布局要兼顾环境承载能力,实现农业产业内部有序循环发展。
4.现代种业。以中国种都建设为核心,重点布局“一核两区三园多基地”。其中,“一核”是指中国种都核心园区,包括武汉市高农生物园、南湖农业园、武湖品种展示园,周边区域内十所研究院所、高等院校作为科技支撑单位;“两区”是指中国种都核心区和拓展区,种都拓展区包括三个层面,即武汉市、湖北省和全国,三个层次以基地为主要依托,分布于武汉市、湖北省和全国相关农作物种子、畜禽水产、苗木花卉省份的良种繁育基地;“三园”是指核心区三个重点建设园区,包括高农生物园、南湖农业园、武湖农作物品种展示园等;“多基地”是指分布于武汉市、湖北省和全国各省份的种业繁育基地。
5.林果花卉业。建成林果茶产业基地170万亩。(1)茶叶。 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巩固提升现有15万亩茶叶生产基地,完善茶叶批发交易市场功能,提升茶叶的市场竞争力。(2)干鲜果。全市干鲜果种植基地布局发展到40万亩。(3)花卉苗木产业。重点发展新洲区仓埠桂花产业、黄陂区六指花卉苗木种植、蔡甸区九真山现代都市林业产业、江夏区五里界花卉苗木产业等,建设总规模5万亩。新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基地5万亩。形成以乡土苗木花卉培育为主、同步发展引进新品种的花卉苗木特色产业。(4)速生丰产用材林。壮大新洲、蔡甸、黄陂区杨树短周期工业原料林产业,使其种植面积稳定在30万亩。完善江夏区中南部10万亩杉木速生丰产用材林规划与布局,及时轮伐与更新。加强汉南区、东西湖区农田林网建设,建成10万亩以杨树、水(池)杉为主体的速生丰产基地。(5)特色经济林。全市共新建特色经济林5万亩。重点发展油茶等特色经济林品种。
6.优质粮油作物种植业。在新洲汪集、李集、仓埠、旧街、三店,黄陂六指、王家河、蔡榨、李集、罗汉、祁家湾,江夏法泗、湖泗、山坡、郑店、乌龙泉、金口、金水、舒安等地,布局优质水稻和“两用”油菜等种植业;在蔡甸侏儒山、成功、永安、洪北、消泗、桐湖等地布局优质水稻和优质玉米种植业;在汉南邓南、东荆等地布局优质玉米种植业。
7.品牌农产品加工业。以东西湖区国家级食品加工区、汉南区邓南农产品加工园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新城区农产品加工业“一区一园”建设,打造农产品加工企业集聚发展平台。鼓励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划定相对独立的片区,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集中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培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充分利用武汉城市圈合作机制,在周边城市适度布局加工生产基地,形成以武汉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
8.现代乡村休闲旅游业。根据市郊资源、环境、区位及产业特点,建设黄陂木兰生态旅游区、蔡甸知音文化生态旅游区、江夏滨湖生态旅游区、新洲区东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区、东西湖农事体验旅游区、汉南水乡观光旅游区等六大山水田园旅游赏花区,及以现代农业为产业支撑的六大现代休闲农业园区,带动十大旅游乡镇街、百家乡村休闲游专业村和万户农家乐发展。
9.现代仓储物流业。强化黄陂汉口北、江夏海吉星农产品集散中心功能,促进洪山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提档升级。建设新洲汪集,黄陂武湖、长岭、前川、大潭,江夏安山、金口、金水、法泗,蔡甸消泗、侏儒山、成功、张湾,汉南湘口、邓南,东西湖辛安渡、东山等一批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围绕重点产业基地,在洪山、黄陂、江岸以及江夏郑店、蔡甸凤凰山、汉南湘洪、东西湖走马岭等地区,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
10.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在近郊低碳农业集聚圈和中郊优势农业发展圈内,重点布局并推进智慧农机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建设6个区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构建区、街两级农机维修公共服务体系。
五、重点建设计划与工程
围绕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重点组织实施8个重点计划与工程。
(一)现代都市农业综合示范工程
重点推进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园、水稻湿地生态功能区、示范区改革与建设试点、农产品物流体系、果茶基地建设和提档升级、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升级改造、精养鱼池基地建设和提档升级等8大项目。
(二)扶贫攻坚工程
重点推进精准脱贫项目。推动产业扶贫、技能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基本民生扶贫和安居扶贫。
(三)品牌农业发展计划
1.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重点推进农产品加工体系、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科技示范户贷款贴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6大项目。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农业品牌开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体系、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牲畜屠宰企业转型发展、活禽屠宰等6大项目实施。
3.加强基础设施提升。重点推进现代农业装备提升、设施农业发展(含畜牧、水产)等2大项目。
(四)新农村建设提升计划
重点推进生态小镇、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社区)建设、移民安稳等4大项目。
(五)生态农业示范工程
重点推进赏花游、种养循环(含综合种养)、新城区畜禽禁养区退养项目、全市养殖湖泊中“三网”(围网、拦网和网箱)养殖设施拆除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企业生产推广应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新能源综合利用、“两型”农业示范点建设、耕地地力提升等8大项目。
(六)“互联网+农业”工程
重点推进武汉市“互联网+农业”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互联网+农业”休闲观光服务、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农业技术推广等6大项目。
(七)中国种都建设工程
围绕“一核两区三园多基地”,到2025年重点建设以下项目:现代种业服务大厦、生命科学技术中心、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展览展示中心、种子与技术交易中心、种业“众创空间”、武汉生物农业与健康安全研究院、种业资本谷、商贸中心、南湖农业园总部基地聚集区、种业“互联网+”、制种基地板块、基础设施。
(八)农村改革工程
重点推进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农业金融创新、武汉农村综合产权全省交易市场体系、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三资监管体系、农村集体资金采购和资产资源交易、农业执法体系、长江中游渔业资源养护中心监管平台、都市农业培训体系建设等10大项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委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基层党建,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市委“1+10”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推动新城区街(乡镇)职能逐步向统筹城乡发展、加强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向转变。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解规划相关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健全规划实施的检查评估制度,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和问责追究机制,将实施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武汉城市圈现代农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合作联动、功能互补、效益双赢”的工作机制,形成武汉市主导,相关城市共同参与的开放合作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制度保障
完善农业补贴政策,落实国家及省级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完善有关税收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鲜活农产品运输优惠政策。完善农业用地政策,确保落实国家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的保障政策,落实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留地”政策。完善农产品价格市场调控政策,稳步建立“菜篮子”产品目标价格和调控目录制度,逐步探索建立菜篮子主要产品的价格保险机制,防止“菜篮子”产品价格剧烈波动。完善农业金融保险政策,推进农业保险多元产品的创新。完善融资政策,充分发挥“惠农贷”及“涉农保证保险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融资功能。大力推进农村资源资本化进程,推动农村多种产权的抵押融资工作。完善农业改革配套政策,重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武汉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模式,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促进农村承包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方式。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相关政策,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三)创新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确保投入只增不减,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效能,加快形成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深化财政涉农资金改革,除保基本运转、社会事业、民生保障、应急救灾和惠农补贴等专项资金外,其他资金全部纳入整合改革范围,集中资金推进“两大计划”、“两大工程”。引导土地出让收益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发挥武汉农业投资公司等融资平台功能,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入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农业多元化投入新格局。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保障
加强现代农业管理队伍建设,培养一批规模适度、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风过硬、能够带领农民奔小康的复合型基层治理人才。依托武汉现代农业教育中心等,加大培训力度,逐步形成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产业化经营能力较强的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一大批职业农民。通过市级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等,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产业发展战略思维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农业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研发骨干队伍。通过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基层服务体系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多元化、能扎根农业第一线解决实际问题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
(五)严格依法治农,强化法治保障
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重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产品市场流通、农村金融等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的领域,推动制定和出台地方性立法和制度规范,全面推进武汉市现代农业法律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全面提升法治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市民之家农业窗口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行政审批程序,强化行政审批监管。强化纪律检查制度,健全反腐倡廉机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格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民和农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全面优化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