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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玉米价格“保险+期货”创新试点部署会

于衡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玉米价格“保险+期货”是一项新生事物,也是一项创新产品,在辽宁省首次开展,农户认知度还比较低,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

辽宁省玉米价格“保险+期货”创新试点部署会在沈阳召开

7月22日,辽宁省玉米价格“保险+期货”创新试点部署会暨签约仪式在沈阳召开。此次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前一阶段创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省农委于衡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处长于和之主持会议,省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副处长王洪东传达了农业部批复辽宁省试点项目文件以及省农委开展试点工作文件精神;大连商品交易所、人保财险辽宁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辽宁分公司、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华信万达期货公司等公司领导就保险条款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省保监局、省证监局、沈阳市(康平县)、锦州市(义县)、铁岭市(铁岭县)农委等三个试点市(县)分管领导到会并作表态发言。

省农委于衡副主任在讲话中就如何推进创新试点工作强调指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开展玉米价格“保险+期货”创新试点的重要性,同时要周密部署,加强协调,保证辽宁省创新试点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前期共完成了试点实施方案、委托书制定等十项重点工作。于衡副主任代表省农委对大家前一阶段付出的辛苦和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对省保监局、证监局、大商所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多年来对辽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对这次试点工作的高度重视表示诚挚的谢意!

于衡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玉米价格“保险+期货”是一项新生事物,也是一项创新产品,在辽宁省首次开展,农户认知度还比较低,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他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是做好项目实施的关键,下一步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二是承保公司全力做好投保主体保险合同(保险单)签订工作;三是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门人员对3个试点县承保合同进行核查,确保保险合同真实、准确、有效;四是7月26日,会同省证监局、保监局、大商所、辽宁省期货业协会和新湖期货举办全省“保险+期货”风险管理模式专题培训;五是承保公司和期货公司要迅速进点入户,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六是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协调,及时通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七是承保合同审核通过后,按照财务有关规定,省农委及时向两个承保公司拨付项目经费。

会上,于衡副主任代表省农委分别与人保财险辽宁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险辽宁省分公司就“保险+期货”创新试点进行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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