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两企业获生态产品保护资质
黑龙江省两企业获生态产品保护资质
日前,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召开检企座谈会,为黑龙江省两家企业颁发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至此,黑龙江省共有5家企业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资质。
据了解,此次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资质的企业分别为玉泉酒和东宁芬河帝堡冰葡萄酒,加上此前颁发资格的黑龙江越橘庄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野生蓝莓酒、齐齐哈尔轶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泰来溪国丰大米、华科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华科农业”牌富裕大米,黑龙江省生态原产地保护政策得到稳步推广。目前,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对飞鹤乳业的生态原产地保护评审工作已近尾声,该企业将于6月获得相应资质。
据介绍,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的推广是黑龙江省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一环,获得资质的企业并不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利益回报,反而会因为环保约束而投入相应资金。但是生态原产地保护资质从长远看,是企业提升质量,与国际标准接轨,占领国际市场的利器法宝。国内很多获得这项资质的企业,都实现了质量的飞跃。以宜兴项珍茶为例,获得资质后,在欧盟和美国市场的出口额增长了4倍。推广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对于提升黑龙江省优质农产品质量,打造龙江名牌产品,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国对生产原产地产品的定义为“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它将国际通行生态标签制度与原产地规则结合起来,以国家行政制度保护公信力和第三方评定机制,解决了消费市场生态产品科学评定、规范认证的难题,推动企业在提升质量、培育品牌、自主创新、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填补了我国生态原产地标签制度空白,符合WTO规则、贸易市场需要和社会公众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