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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力促农民工“凤还巢” 返乡创业优惠多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7年,全省培训返乡创业人员10万人,新增农民工等创业人员11万人。

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7年,全省培训返乡创业人员10万人,新增农民工等创业人员11万人,创办各类经济实体超过6万个到当年底前,每个县(区、市)至少建成1个返乡创业园区或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通村班车开通率达到93%以上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我省鼓励返乡人员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养殖、林果、园艺、农产品加工、农资配送等农村第三产业,支持返乡创业人员积极参与地产品牌推广项目和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网点建设。

为实现这些目标,我省将率先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通信、物流等条件,完善物流下乡体系。同时,加大农村危桥险路整治和通村班车开通力度。3年新建改建各类道路2万公里,农村通村班车开通率达到93%以上。

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建设,我省将争取国家支持,制订属于陕西自己的农村宽带建设补偿方案,2017年底,95%以上的行政村通联固定或移动宽带。

返乡人员进驻开发区享优惠政策

政策方面,我省明确,返乡人员进驻由政府主导建立的各类开发园区标准化厂房创业的,3年内免缴租金、物管费、卫生费等费用,适当减免水电费用;进驻民营主体领办或共建的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相应补贴。

对通过租赁住房、社会保障和人才支持。各市、县(区)每年将一定比例的租赁型保障房定向供应给符合保障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在返乡创业人员集中的各类产业园区集中建设租赁型保障房。进一步简化社会保险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间,为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允许农民工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按城镇职工相同比例缴费并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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