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面部署渔业渔政工作
根据农业部《2016年渔业渔政工作要点》和全省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意见,2016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稳量增收、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目标,深入实施水产跨越工程,大力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努力提升渔业经济持续发展能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能力、渔业科技创新能力、渔业安全监管能力和依法治渔能力,全省水产品产能增长2%左右,渔业经济总产值增长6%以上,水产品产地抽检合格率97%。突出抓好五个方面17项工作。
一、认真组织实施渔业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攻关。突出抓好:发展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实行良水、良种、良法、良制配套,全面推进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新创建20家以上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20个以上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全省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面积达到135万亩。发展大水面生态友好型增殖渔业,依法有序推进江河湖泊及水库退网还湖(库),以生态人工增殖为主,发展“以渔净水、以水养鱼”的环境友好型渔业,创建5个以上生态友好型大水面增殖渔业示范基地,大水面增殖渔业面积达到140万亩。发展低碳高效池塘循环流水养殖,加快池塘低碳高效循环流水养殖技术示范推广,组建池塘低碳高效循环流水养殖发展联盟,建设5个以上示范基地,推广面积10000平方米。发展生态休闲观赏渔业,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休闲旅游业发展,扶持发展一批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生态休闲渔业基地和观赏渔示范基地,引导发展渔文化服务产业,力争全省休闲观赏渔业产值增长10%以上。发展稻田综合种养,科学规划宜渔稻田,促进稻田综合种养农艺农机技术配套,全省新建20个以上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基地,种养面积达到70万亩。
二、着力推进现代渔业转型升级。突出抓好:促进水产大县建设,科学引导水产大县调整结构,增加投入,提质增效,切实提高水产大县渔业经济在县域经济中和全省渔业经济中的比重,积极推进水产大县向渔业强县迈进。加快发展现代水产种业,围绕主导优势特色品种开发,加快提升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苗种繁育能力,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现代渔业种业示范企业,提高良种覆盖率,繁育水产苗种350亿尾以上。推进生态渔业产业化,支持水产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省级水产龙头企业进入“甲级队”,扶持发展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引导企业组建产业化联合体,促进渔业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积极培育渔业品牌,继续推进“徽蟹”、“龙虾”、“水库有机鱼”、“臭鳜鱼”等区域品牌创建,鼓励企业申报注册商标,支持水产企业做强自有品牌,提高安徽渔业品牌市场占有率。强化渔业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搭建渔业政产学研推一体化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现代渔业建设,促进水产健康养殖智能化发展,加强渔业渔业统计和政务信息宣传工作,建立渔政、渔船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和重要水域渔港动态监控平台。
三、继续加强渔业资源环境养护。突出抓好:依法保护渔业资源,严格执行长江、淮河、巢湖等水域新的禁渔制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行为,推进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措施落实。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指导,组织各地在全国增殖放流日(6月6日)同步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016年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苗种3亿尾以上。
四、全面强化渔业安全监管。突出抓好:加强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推进捕捞渔民减船转产,继续实行机动捕捞渔船、功率“双控”制度,实施老旧渔船更新改造,严格渔船监督检验制度,把好渔船入渔关口。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渔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强化渔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渔业互助保险和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国家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分工要求,全面落实渔业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地水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制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五、扎实抓好政策落实与自身建设。突出抓好:认真落实渔船燃油补贴政策调整、国家现代种业发展、渔业健康养殖基地建设等惠渔政策,指导长江、淮河及巢湖流域渔业重点县(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制、修订工作,认真做好渔民上岸安居后的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加大渔业机械补贴力度。推进渔业依法行政,抓好渔政队伍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和规范执法,推进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完善渔政与海事、公安等协调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