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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权探索有偿自愿退出机制

城中村农民土地可有偿退出,那对于广大农村区域的农户来说,这种方法是否同样可以成为土地价值“变现”和农户增收的方式?

农村土地探索有偿退出

城中村农民土地可有偿退出,那对于广大农村区域的农户来说,这种方法是否同样可以成为土地价值“变现”和农户增收的方式?随着农村土地改革步入深水区,让新型农业主体进得去,让脱离土地的农户走出来的市场化土地处理方式,正在悄然试行。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提出,将探索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机制和宅基地的有偿退出可能。会议确定,将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探索有偿退出,是对土地关系的深一步改革,盘活土地资源的同时,来减少土地对农户的束缚。”唯创咨询分析师刘先生告诉记者,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内需调动始终不足,这需要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厘清,而不是再将其捆绑为一体。同时,部分农村地区人口流出严重,土地、宅基地出现荒置,制约大规模土地流转的开展和城镇化推进。因此,探索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不仅是以人为核心的表现,更是当前情况下释放农村城镇化潜力的一种创新。

与传统流转不同,有偿退出对土地关系的分割更为明晰。以目前试点来看,一些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交还村社集体后,流转给大户统一经营,而另一些农户则采取不直接退地,但将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内的经营权“一次性”转让给农业大户的“折中”办法。省农业厅一位人士表示,走市场经济道路,就必须明晰产权问题。探索土地有偿自愿退出机制,是推进农村产权改革的重要一环。可令具有条件区域创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让农村土地的价值得到释放。

难点众多推进将缓慢稳妥

随着进城务工农户的增多,务农老龄化、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农业做大做强的瓶颈之一。“如何种地”这个中国农民千年耕耘的命题,在新型农村体制改革中,需要有新的注解和答案。

上述农业厅人士称,相比散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具有资金、规模和技术,单位收益相对更高,快速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乃至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释放富余农村劳动力以及土地的重要抓手。

而在这个过程中,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明、流转不畅等问题凸显。如何让农村“沉睡的资产”活起来,让农民享有更多财产权,这也是土地改革绕不开的话题。

也正因此,作为有偿自愿退出机制的“前置条件”之一,近两年,我省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问题,在2015年的河南省两会中就提出,将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信托中心。

当然,对于农村土地有偿退出,各地政府都相当谨慎。南阳市农业局一位负责人就表示,探索退出机制,将是一个长期且缓慢的过程。“对很多农民来说,土地还是其生活的主要来源和生存保障,虽然确权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但农户对转让土地经营权有顾虑,更不愿意放弃承包权。”他坦言,只有切实让土地的生存保障功能与农户脱钩,让其完全融入城镇化的情况下,才有增加有偿自愿退出的可行性。而即使在试点区域,如何补偿、如何退出,如何保障等诸多环节的细节也依旧在探索和试验中。一位省内农业企业负责人就认为,只有扩展农民财产收入来源,建立增收的长效机制,才能够进一步激活土地改革。“产权、收入、城镇化融入,这些都将是今后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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