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投稿
帮助
资讯 > 新闻快讯

2015萧山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浙江第一

2015年工资性收入实现人均20308元,同比增长9.6%,占农民可支配收入的69.2%,依然是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来源的主体。

日前,记者从区统计局了解到,2015年,我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354元,同比增长9.7%,比全省(9.0%)和全市(9.2%)增幅分别高0.7个和0.5个百分点,绝对值位居全省各县(市、区)第一。

构成我区农民可支配收入结构的四大板块呈平稳增长趋势

统计数据显示,构成我区农民可支配收入结构的四大板块呈平稳增长趋势。

其中,工资性收入依然占据主导。2015年工资性收入实现人均20308元,同比增长9.6%,占农民可支配收入的69.2%,依然是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来源的主体。一方面是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贯彻落实,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等逐步建立健全,特别是多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使得工资呈现出刚性增长;另一方面随着用工成本上涨以及农村劳动力的加快转移,也带动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

家庭经营净收入仍是重要补充。近年来,随着家庭运输、零售批发、餐饮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兴起已成为我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特别是我区以推进电商换市为契机,大力整合涉农公益信息平台功能,与阿里巴巴第三方合作搭建区县级农产品带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带动了农民增收。2015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363元,同比增长9.4%,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8.3%。

与此同时,非经营性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伴随农民增收的渠道越来越多,农村土地流转、集体分红、利息收入等带动农村居民家庭财产净收入较快增长。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993元,同比增长10.8%。

此外,随着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逐步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投入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也和城镇居民一样,到了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退休金、养老金,解除了后顾之忧。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690元,同比增长10.7%。

政策和农村改革红利成为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

加快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问题和中心任务,也是农业、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在机制体制上寻找突破口,出台了大量扶持政策引导和帮助农民实现稳定增收成为新亮点。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用于鼓励、支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进一步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创新流转形式,积极鼓励引导土地连片集中或整村流转,加快我区农业“两区”建设。土地流转也进一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从2012年开始,我区在全市率先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作为重点。

2013年,萧山又成功在北干施家桥股份经济联合社开展现金配股工作,此举既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融资瓶颈,又促进了农民增收。

经过这些年的不断发展,昔日被农民称为“看得见、摸不着”的农村集体资产,被折成股份量化到人,农民也转身成为村集体资产的“股东”,实现了华丽转身。

而正是这些政策和改革红利的逐渐释放,不仅有利于增强农村发展的自身“造血”功能,促进产权与资本的有机结合,而且有利于农民合法的财产产权保障,为农民大幅度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成为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
 

上一篇: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倡以生态为基础的农业技术

下一篇:专家谈农业环境生态问题:化肥残留等问题较严峻

微信公众号:cjsczzs

推荐阅读

猜你喜欢